残疾人乒乓球比赛的规则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令蕴北京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 点击数:

    之前已经给大家较少了残疾人乒乓球比赛的分类等级,那我们现在就给大家说说他们乒乓球比赛的竞赛规则吧!

 

    (一)团体赛

 

    1、TT1-TT10级均设男女团体赛,最少有四队参加才安排比赛。比赛为考比杯制,共举行4场单打和1场双打。每个队员参加2场单打(分别与对方的两名队员对垒)和一场双打。双打赛可由另外的队员参加,但须在团体赛前声明。

 

    2、分组赛(小组不少于3队)。参赛队多于4或5队时进行分组赛,小组按照2的倍数(如2、4或最多8组)组成。分组赛设种子队,各队位置抽签决定。各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第二阶段的比赛各队的位置仍由抽签决定,先抽分组的优胜队,再抽分组的第二名。第二阶段的第一轮比赛要把第一阶段分组赛中同一小组的两个队和各小组的优胜队交叉开来,半决赛中失利的两个队获铜牌。第二阶段比赛为淘汰赛。

 

    3、允许组织混合级别队参赛。凡混合级别队,只能参加残疾程度轻一些级别比赛(如2级和3级混合组队,只能参加3级的比赛)。混合组队时至少有一名队员的残疾级别与参赛级别相符,一人在同一比赛中不得代表一个以上的队比赛。

 

    4、如某级别的参赛队不足4个,这些队可以参加残疾程度轻一级别的比赛。

 

    (二)单打

 

    1、TT1~TT2级均设男、女单打赛,最少有4人参加才安排比赛。

 

    2、分组赛小组不少于3人。参赛者多于4或5人时进行分组比赛,小组按照2的倍数组成。分组赛设种子选手,其他人的位置抽签决定。各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各选手的位置仍由抽签决定。先抽各组第 一名,再抽各组第二名。第二阶段的第一轮比赛,第一阶段各小组的优胜选手不应相遇,同小组的1、2名也不应相遇。半决赛中失利的两名队员获铜牌。第二阶段的比赛采用淘汰赛。

 

    3、每名运动员参加与国际分级卡相符的残疾级别比赛,只有在该级别参赛人数不够时,方允许其参加残疾程度轻一级项目的比赛。

 

    (三)公开赛

 

    公开赛设男、女轮椅和站姿组,参赛人数不限,比赛采用淘汰制,半决赛中失利的两名选手均获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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