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熟悉乒乓球的球友听说三角区域这个名词没有,这个名词与合法发球的练习比较紧密。三角区域指的是击球点和球网的两端构成的一个三角形,运动员的合法发球就是要在发球的时候让裁判清楚地看到这个区域。
4.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挡住。发球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看清楚发球动作,并且在球一离开发球运动员的不执拍手,运动员身体和网柱的四角区域内没有任何遮挡。
因此每位裁判员都应对其多看多研究,否则就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级裁判员。
本条规定的含义为:
(I)从球进入比赛状态,即球在发球运动员手掌上准备抛起前静止的瞬间开始,到球被击出,球应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和发球运动员的端线之外。
有些运动员在球静止后抛球时,习惯于不执拍手向下移动,如果发球运动员的不执拍手向下移动时低于比赛台面,裁判员应注意:如果发球运动员的不执拍手在随后的向上运动抛球时,在比赛台面之上有一个明显的停顿,则为合法发球,否则应判发球犯规。因为发球运动员没有保证球进入比赛状态到球被击出都高于比赛台面。
(2)由于端线是一条无限的延长线,因此,发球运动员发球时不能将球置于球台两侧的端线延长线之内否则应判发球方发球犯规。但目前规则仅限制了球必须在发球运动员的端线之后,并没有限制整个不执拍手的位置,有些运动员习惯于发球时将不执拍手的拇指放在球台上,只要此时球的整体在端线之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就是好球,否则应判发球犯规。
(3)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看清发球动作,其发球动作不能被发球运动员或双打同伴遮挡,但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的位置均不与接发球运动员的位置相同,由于视角的关系以及规则并未要求两名裁判员同时看清发球运动员的发球动作,因此,本条规则并不能限制什么。
但2003年5月在巴黎举行的世乒赛上推出的“在球一离开发球运动员的不执拍手,运动员身体和网球之间的区域内应没有任何遮挡,发球运动员的不执拍手必须迅速的从这个区域内撤离,否则应判发球运动员发球犯规”。
这条规定较易被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执行,但目前在国内对本条规则的执行还不理想,主要是因为裁判员的观念还不解放,没有跟上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