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比赛中很多时候1分会决定整场比赛的胜负,尤其是在偶然性增大的11分制中。所以裁判员应该在比赛中作出正确的判罚,哪怕只是1分。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1分:
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击球;
3.合发球或合法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物体;
4.对方运动员击出的球已越过端线或比赛台面,该球没有触及本方台区,而越过本方端线;
5.对方阻挡;
6.对方连击;连击是指一名运动员连续击球,连击的情况可能有:
(1)运动员连续两次用球拍击球。
(2)运动员连续两次用手腕以下部位击球。
(3)运动员先后用球拍和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击球。
(4)运动员先后用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和球拍击球。
7.对方运动员用不符合规定的拍面击球;
8.对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使台面移动:此处所说的台面移动仅仅是指比赛台面的移动,而比赛台面的移动并不一定造成台脚的移动。一般情况下运动员比赛中回击近网短球,如果仅仅是身体依靠球台,但并没有造成比赛台面移动,不应判罚,当确实造成比赛台面移动时必须判罚,裁判员一旦判“台面移动”,就必须检查球台和球网的合法性。
9.对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触及球网装置:比赛中运动员的球拍飞出并击中球网或运动员其他任何穿或带的物品触及球网装置时,裁判员应立即喊“停”,并判对方运动员得一分。同样在判罚后裁判员必须重新检查球网的高度和弹性。
10.如果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比赛中无论什么原因如果运动员的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裁判员应立即喊“停”,判该运动员失一分。比赛中的最常见的情况是:
(1)运动员在扣杀近网短球时,用不执拍手作为支点或扣杀后失去重心,不执拍手被动的触及比赛台面。
(2)比赛中运动员的球拍掉在比赛台面上,在球处于比赛状态时,运动员用手去拣球拍,可能会出现: A.运动员的手(此时没有执拍手)先触及了球拍。
B.运动员的手先触及了比赛台面。
C.手同时触及了比赛台面和球拍。
D.手仅仅触及了球拍。严格的讲在B和C的情况下运动员都是“手触球台”犯规,在A的情况下,运动员在手触及球拍后已成为执拍手,规则中没有限制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因此是合法的。
11.双打比赛中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击球次序的错误是指:发球运动员和接发球运动员在该回合所建立起来的击球次序。
本回合发球方的发球员为第一击球员,接发球方的接发球员为第二击球员,发球员的同伴为第三击球员,接发球员的同伴为第四击球员球员无论本回合发球员和接发球员是否正确,只要裁判员没有发现错误,四名运动员就必须按照这一秩序进行比赛,而不能破坏这一秩序,一旦有运动员破坏这一秩序,即一名运动员连续击球两次裁判员应立即中止比赛,判该方运动员失一分。
12 .实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方连续十三次合法还击,包括接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