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裁判长作为一场比赛中裁判员的决策者,应该及时处理一些突发状况。所以 每次竞赛应指派一名裁判长,其身份和工作地点应告知所有参赛者及队长。
那么裁判长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主持抽签;
2.编排比赛日程;
3.指派裁判人员;
4.主持裁判人员的赛前短会;
5.审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6.决定在紧急时刻是否中断比赛;
7.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是否可以离开赛区;
8.决定是否可以延长法定练习时间;
9.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能否穿长运动服;
10.对解释规则和规程的任何问题做出决定,包括服装、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
11.决定在比赛紧急中断时,运动员是否练习,以及练习地点。
12.对于不良行为或其他违反规程的行为采取纪律行动。
裁判长或其缺席时负责的代理副裁判长,在比赛过程中自始至终应亲临比赛场地。如果裁判长认为必要,可在任何时间更换裁判人员,但不得更改被更换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就事实问题做出的决定。
由于乒乓球比赛是隔网对抗性的比赛,比较便于裁判员判罚,但由于近年来规则变化较大,许多不注意学习的裁判员可能不能准确地把握新规则,建议裁判员到赛区报道之后裁判长应组织裁判员学习,以确保每位裁判员都能胜任工作。
运动员从抵达比赛场地开始至离开场地.运动员应处于裁判长的管辖之下,练习大厅和练习区应视作比赛场地的范围内。
对诸如因伤要求中断比赛或取消不良行为运动员参赛资格等事例,裁判长是唯一的裁决者。他必须是始终如一,避免有任何偏袒特殊运动员的嫌疑。在主要的锦标赛上已普遍采用裁判长和副裁判长来自不同协会的办法,以便发生争议时,可以由中立的裁判长或副裁判长处理问题。
裁判长有责任指派每场比赛的裁判人员,虽然他通常不亲自来指派裁判人员,但他必须确信被指派的裁判人员是能胜任的,并且保证他们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在赛前的情况介绍会上,裁判长应该对裁判员解释他希望如何运用规则和规程,特别是有新的或有可能会引起争议的规则和规程时,必须向裁判员讲清楚,以便在比赛的过程中保证在时间和空间上执行规则的尺度一致。
目前对于临场裁判来讲最难统一的是判罚发球犯规、运动员行为犯规、教练员场外指导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做到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统一,就会给比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裁判长一定要在赛前的准备会上对临场裁判员提出要求,并在每天早晨举行的通报会上及时报告前一天发现的问题,再针对发生的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