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乒乓球教程:乒乓球规则关于比赛的管理之立即报分

来源:楚天运动频道 编辑:令蕴北京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点击数:

  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报分。如考虑掌声或其它嘈杂声将影响报分,应在情况允许时立即报分。

 

  (1)报分时,裁判员应首先报下一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报对方的得分数。例如一场比赛中即将发球的一方得5分,接发球一方得3分,此时裁判应报5比3。

 

  (2)一局比赛开始和交换发球员时,裁判员应用手势指向下一个发球员,也可以在报完比分后,报出下一回合发球员的姓名。

 

  用手指向下一个发球方的手势的含义是:换发球,在国内许多裁判员当运动员发球擦网时,均要报“擦网”、“重发”,并用手指向发球方,但此时是重发球,并没有换发球,所以,不应做换发球的手势。

 

  (3) 一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先报胜方运动员的姓名,然后报胜方得分数,再报负方的得分数。例如:一局王皓与王励勤的比赛,王皓得13分,王励勤得11分,裁判员应宣布:王皓,13比11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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