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比赛中一律使用大会用球,所以出于熟悉球性和热身的考虑,一般在比赛开始前会有2分钟的练习时间或者在紧急中断比赛后也允许练习一下。
1.在一场比赛开始前2分钟,运动员有权在比赛球台上练习,正常间歇不能练习。只有裁判长有权延长特殊的练习时间。双方运动员每场比赛前均有权在将要比赛的球台上练习两分钟,但并不是必须练习2分钟。如果双方运动员都要求开始比赛,裁判员可以在2分钟内的任何时候开始比赛,而不必一定练习2分钟。
但如果一方运动员在不到2分钟的任何时候要求开始比赛,而另一方运动员不同意,则双方都必须练习,而不能开始比赛。双打比赛时,练习时间不一定非要4名运动员同时练习,如果一方或双方运动员中只有一名队员参与练习也是允许的。总之,每位运动员都有权练习2分钟,但均没有权力中止对方的练习。单打比赛中,如果对方运动员不练球,运动员不能与同队的其他队员练习。而双打比赛和团体比赛则可以。
2.在紧急中断比赛时,裁判长可允许运动员在任何球台上练习,包括比赛用的球台。比赛中常常会发生比赛器材临时损坏,例如:电动记分器、灯等,此时,就要紧急中断比赛,更换损坏的比赛器材,此时如果运动员要求练习,并且裁判长也同意,运动员可以在任何球台上练习,包括比赛球台。
但如果有空出的球台和裁判器材,裁判长可要求运动员到另一张球台上继续比赛,但应征得双方运动员的同意,在开始比赛前运动员有权在新的比赛球台上练习几个回合。
3.运动员应有合理的机会检查和熟悉将要使用的器材,在替换损坏的球或球拍以后,运动员可练习少数几个回合,然后继续比赛。比赛中常常会发生比赛器材损坏的事情,如果一方运动员的球拍损坏,裁判员认为如果继续使用已损坏的球拍比赛会影响回球的性质时,运动员必须更换球拍,但不能离开赛场。
在使用更换的球拍参加比赛之前,裁判员必须检查球拍,并按照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此时,双方运动员各有一种权力,更换球拍的运动员有权使用更换的球拍练习几个回合,以熟悉球拍的性能,没有更换球拍的运动员有权检查对方球拍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但双方运动员都有不享受权力的权力。
如果在更换球拍时,某一方或双方运动员自愿不享受他应有的权力,在此之后他将没有权利再享受这种权力。例如:一名运动员更换球拍之后不愿练习,以熟悉球拍,但打了几个回合后发现自己的失误率明显提高,要求练习几个回合再开始比赛,裁判员应不同意,比赛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