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乒乓球教程:乒乓球规则关于比赛的管理之受伤

来源:楚天运动频道 编辑:令蕴北京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4日 点击数:

  尽管乒乓球比赛不像篮球和足球的对抗性那么强,但是比赛中也会有受伤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生这种紧急情况,裁判员应该如何处理呢?

 

  (1)如果由于事故或生病,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应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可以在比赛期间紧急中断比赛,让运动员接受治疗或休息,只要中断没有给对方运动员造成不公正的影响和运动员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而继续比赛。中断比赛的权力在裁判长,中断比赛的前提条件是运动员因为事故不能继续比赛,且不能造成对对方运动员的影响,而且能在短时间内恢复。

 

  (2)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状态早已存在,或在比赛开始前就有理由可以预见,或由于比赛的正常紧张状态引起,则不能允许中断比赛。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原因在于运动员当时的身体状况或比赛进行的方式,引起抽筋或过度疲劳,这些也不能成为中断比赛的理由。

 

  只有因意外事故,如摔倒受伤而丧失比赛能力,才能允许紧急中断。例如:一场双打比赛中,一名运动员因为摔倒而扭伤了踝关节,不能继续比赛,裁判员应马上暂停比赛报告裁判长,如果裁判长认为中断比赛不会给对方造成不利的影响,可以允许暂停比赛,让运动员进行治疗,但暂停比赛的时间应尽量的短,最多不能超过10分钟。

 

  再比如:一名运动员在比赛中大腿抽筋不能继续比赛,此时裁判员应要求运动员继续比赛,因为运动员失去比赛能力在于比赛的正常紧张状态和运动员本身的体质引起的,不能成为中断比赛的理由,如果此时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应作弃权处理。

 

  (3)如果中断被批准,应该用尽可能短的时间恢复比赛,中断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但是如果赛区内有人流血,应立即中断比赛,直到他接受了医疗救护并将赛区内所有血迹擦干净后再恢复比赛。

 

  例如:一场男子单打比赛中,一名运动员因摔倒,而造成大腿处较严重的流血,裁判员应立即中断比赛,马上请救护人员治疗,在止血的过程中,裁判员发现暂停比赛的时间已经10分钟了,此时裁判员不应当急于开始比赛,也不应当要求受伤的运动员弃权,因为规则规定,在有运动员流血时,裁判员必须让运动员接受治疗,并将赛区内的血迹擦干净后方能开始比赛。

 

  (4)但如果裁判长认为中断比赛会给对方运动员造成不利,或者受伤的运动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他可以不允许中断比赛,而判对方运动员获胜。

 

  例如:一场男子单打比赛中,一名运动员摔倒后,发现膝关节受伤,不仅肿胀得非常厉害,而且一点都不能移动,医护人员怀疑是十字韧带断裂,裁判长可以不必等到10分钟之后,而应马上判对方运动员获胜,并将受伤的运动员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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