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乒乓球的双打是一个比较容易出错的项目,所以对于双打的判罚更是格外的严格。
参加双打比赛的两名运动员在执行规则时应视为一方运动员,对其中任何一名运动员的警告或判罚都应被视为对这一方运动员的警告和判罚;但两名运动员的球拍不能互换。
例如:某场双打比赛中,甲方运动员A在第一局时,因为发球时被裁判员怀疑没有垂直抛球,对其进行了一次警告,在此之后,甲方运动员B又被裁判员怀疑抛球后不执拍手没有从身体前撤开,此时裁判员不能再警告甲方运动员B,因为,一场比赛每方运动员只能因怀疑被警告一次,第二次无论原因是否相同,裁判员都不能再对运动员提出警告,而应判被怀疑发球犯规一方的运动员失一分。因此,裁判员应马上报出:“犯规”,并判对方运动员得一分。
再比如:一场团体比赛的双打比赛开始时,甲方运动员A在前面的单打比赛中因为骂人而被黄牌警告,在双打比赛第二局打到4:5时(甲方运动员落后一分),甲方运动员B又因为故意把球打出界外而被判不良行为犯规,此时裁判员应立即同时举起黄牌、红牌判甲方失一分,比分为4:6。
记住双打比赛时,两名运动员是一体的,一名运动员被警告过,该方运动员就应视为已被警告过,此后无论两名运动员中的哪一名运动员出现行为问题,这一方将被判罚一分。
但如果在比赛进行中,甲方运动员A击球时与B运动员相撞,导致B运动员的球拍脱手,因为B运动员马上就要回击球,A运动员将自己的球拍递给B运动员,此时,裁判员应马上喊“停”,判甲方失一分。因为,A运动员将自己的球拍递给B,B运动员用A运动员的球拍就等于更换了球拍,规则规定:在球拍没有损坏之前,运动员不能随便更换球拍,而且在使用更换的球拍进行比赛之前,也应当允许裁判员和对方运动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