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乒乓球教程:乒乓球竞赛规程

来源:楚天运动频道 编辑:物思羽lucky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5日 点击数:

  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关于比赛服装的规定

 

  1.比赛时服装的穿着和比赛空间

 

  比赛服一般包括短袖运动衫、短裤和短裙、短袜和运动鞋,其他服装,如半套或全套运动服,不得在比赛时穿着,但得到裁判长的允许时除外。

 

  2.比赛服的颜色

 

  短袖运动衫(袖子和领子除外)、短裤或短裙的主要颜色应与比赛用球的颜色明显不同。

 

  3.比赛空间

 

  赛区空间应不少于14m长、7m宽、5m高。

 

  二、关于裁判人员的管理权限

 

  1.裁判长的职责

 

  (1)负责和主持抽签工作。

 

   (2)编排比赛日程。

 

  (3)指派比赛的工作人员。

 

  (4)主持裁判人员的赛前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5)审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6)决定在紧急时刻是否中断比赛。

 

  (7)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是否可以离开赛区。

 

  (8)决定是否可以延长法定的练习时间。

 

  (9)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能否穿长运动服。

 

  (10)解释规则和对规程的任何问题作出决定,包括服装、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

 

  (11)决定在比赛紧急中断时,运动员能否练习,以及练习地点。

 

  (12)对不良行为或其他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惩戒。

 

   (13)裁判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在任何时间更换裁判人员,但不得更改被更换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就事实问题作出的判定。  

 

    2.裁判长职责的委托

 

  (1)经竞赛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当裁判长的任何职责托付给一些其他人员时,这些人员中的每个人的特殊职责和工作地点应告知参赛者及队长。

 

  (2)裁判长或在其缺席时负责代理的副裁判长,在比赛过程中应自始至终亲临比赛场地。

 

  3.裁判员

 

  每场比赛均应有一名裁判员和一名副裁判员。裁判员应坐或站在球台一侧,与球网成一直线,副裁判员应面对裁判员坐在球台的另一侧。

 

  4.裁判员的职责

 

  (1)检查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如有问题向裁判长报告。

 

  (2)在进入赛区之前,组织当场参赛运动员进行挑选一个或几个比赛用球,并由裁判员任意从中取一个球进行比赛。

 

  (3)如果未能在运动员进入赛区前挑选比赛用球,则由裁判员从一盒大会指定的比赛用球中任意取一个进行比赛。

 

  (4)组织双方运动员进行抽签,确定发球、接发球和方位。

 

  (5)决定是否由于运动员身体伤残而放宽合法发球的某些地方。

 

  (6)控制方位和发球、接发球的次序,纠正上述有关方面出现的错误。

 

   (7)决定每一个回合得1分或重发球。

 

  (8)在适当的时间执行轮换发球法。

 

  (9)保持比赛的连续性。

 

  (10)对违反场外指导或行为等规定者采取行动。

 

  5.裁判员的报分

 

  (1)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时,或在情况允许时,裁判员应立即报分。

 

  (2)在报分时,裁判员应首先报出下一个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再报对方的得分数。

 

  (3) 局比赛开始和交换发球员时,裁判员在报完比分后,应报出下一回合发球员的姓名,并用手势指明发球方。

 

  (4) -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先报胜方运动员的姓名,然后报胜方得分数,再报负方的得分数。

 

  (5)裁判员除报分外,还可以用手势表示他的判决。

 

   6.裁判员的手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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