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消息,2011年全国锦标赛,甲乙两名运动员进行比赛。其中甲方回球,几种副裁判一侧的边线下边缘,副裁判说“侧面”。当时,主裁判没有看到副裁判的反应.也没听到副裁判的声音提示,直接报甲方得分。副裁判这时候注视着主裁判,坚持“侧面”,可主裁判依然维持甲方得分的判定。主、副裁判相互僵持了十几秒,最后副裁判按照主裁判报的比分调整了记分牌上的比分。这场比赛结束后,裁判长询问此事过程并告诉主裁判: “这个球在判罚上你越权了”。
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中国深圳举行。在一场单项赛第二轮1/8的比赛中,由一名泰国的主裁判和一名中国的副裁判担任临场裁判。这是七局四胜的单淘汰赛(规程规定淘汰赛七局四声,附加赛五局三胜),但当比赛第四局结束,大局分为3:1时,主裁判就举手宣布比赛结束,然后从裁判椅上下来准备请双方运动员签字。副裁判发现不对!急忙做了一个手势,然后提醒主裁判
“Sever oar-o"。主裁判醒悟过来,马上又坐回去继续比赛。
前一个案例是一个对规则理解不全面的案例,在(乒乓球竞赛规则》中规定:
3.3.2.3.6裁判员决定每一个回合得1分或判重发球;
3.3.2.4.1副裁判员决定处于比赛状态中的球是否触及距离它最近的比赛台面的上边缘;
结合第一个案例的描述,可以清晰地得出结论,副裁判员判侧面,正是在执行规则赋予他的职责,主裁判应接受副裁判对事实的认定。同时也可以看出,裁判员要全面理解掌握《乒乓球竞赛规则》的重要性。
后一个案例讲的是主、副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的默契配合。裁判员在赛场上发生这些事情很正常,关键是看要怎样弥补。配合是互相的,更是贯穿比赛整个过程的。
楚天运动频道装备您的运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