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担任乒乓球比赛的裁判员一般都具有很高的水平,但也不排除有些裁判员出于很多原因进行不公正的判罚,尽管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很小。如果碰到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更换裁判员的。
1.竞赛期间,不管是一场比赛开始前,还是比赛进行中,有时会出现临场裁判员能否履行职责的问题,虽然这类事很少发生,但如果发生了,裁判长就必须行使权力来处理这类事。如果更换裁判员是唯一合适的方式就应进行更换。
2.裁判长必须考虑的是,更换与否哪个更可能使比赛结果不公平。假如一名裁判员的执法是正确的、一致的,没有蓄意偏袒的迹象,仅仅因为他的裁定可能对一方的影响比另一方大,则不应该成为更换裁判员的理由。
3.-名运动员抱怨执法太严厉或者其被裁判员反对过,不应当取消该裁判员对那个运动员要参加的那场比赛的执法权力,同样,比赛中,裁判员与运动员或队长之间持续的争执也不能成为更换裁判员的依据。
4.一个裁判员偶尔出现错误,如果能很快纠正,不足已成为更换裁判员的理由,就是错误一再出现,但比赛结果明显不会受到影响时,裁判长通常最好不要去干涉该局比赛。但必须重视观众的反响,尤其是重大比赛中有门票销售的比赛。
5.只有当裁判长确信该裁判员持续留用可能会损害比赛的公正结果或运动员对裁判员的执法完全失去信任时,裁判长才可更换裁判员,此时影响要尽量小,裁判长应该向被更换的裁判员小心解释理由,避免在公众面前批评。
6.即使一个裁判员因为裁决错误而被更换,但他在权限范围内根据事实所做出的裁决不得更改,假如这些裁决明显是由于错误的理解了规则或者超越了他的权限,那么可以考虑把受到影响的比分作废,不过通常更好的是从原有比分继续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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