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奥运会丁宁四度罚判发球违例 称至今也说不清

编辑:楚天运动频道 发布时间:2014-03-27 点击数: 940 微信搜索:楚天运动频道小程序,买羽毛球更优惠

  相信很多球迷还记得伦敦奥运会女单决赛时,丁宁对阵李晓霞,裁判四度罚判丁宁发球违例,丁宁因此三度落泪,被出示了红牌的事情。昨天女单决赛结束后,伦敦奥运会上,发球到底违了什么例?丁宁平静地回答:“可能每个人发球动作不一样,裁判看到的角度也不尽相同,我现在只能说尽量调整自己的发球,做到更规范,让大家都能够看得清楚。”

 

  这个回答,也无法说明到底违了什么例,记者随后请教了一名专家。专家说:“只能从乒乓球发球的规则中去找,发球是要求有一定高度的,同时要直上直下,可能丁宁违的就是这个例。”丁宁在伦敦奥运会半决赛中,4:2战胜了新加坡的选手冯天薇,闯进决赛。但比赛中,丁宁的招牌动作下蹲砍式发球两次被裁判判罚违例。在运用下蹲砍式发球时,发球者的抛球高度要低于一般的发球。而这恰恰有可能会违反到乒乓球的发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项

 

  在国际乒联颁布的乒乓球规则中:发球运动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丁宁可能在抛球后球与手掌间的距离没有达到规则的最小限度16厘米,所以判定丁宁发球违例。在决赛中,裁判四次判丁宁违例,只能从高度不够,或者没有直上直下这两点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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