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运动是世界第一的个人运动,网球爱好者不分国别,性别,年龄,也不分身体条件。身体残缺并不代表运动的精神的残缺。
轮椅网球比赛的规则完全按照由国际网球联合会制定的身体健全人的网球规则来进行,不同的是轮椅网球选手在比赛时允许球落地两次,选手必须在球第三次落地前回击。轮椅网球被认为是身体的一部分,所有涉及到有关选手身体的规则对于轮椅都适用。
1.参加比赛的轮椅网球选手
a. 一名选手如果要取得参加由国际网联批准的轮椅网球比赛和残疾运动会的资格,他必须要有医疗诊断证明他有永久的与移动相关的身体残疾。这个与移动相关的身体 残疾必须引起一个或更多的下肢肢体的部分或全部的功能丧失。如果由于这个功能的限制而造成不能参加健全人的网球比赛(即需要有适当的速度来移动以回复到最 佳位置),那么这名选手就有资格参加由国际网联批准的轮椅网球比赛。
b. 与资格审查要求相符的永久残疾的病例有:瘫痪、截肢、放射性因素造成的四肢短缺、部分或全部的关节僵硬或关节置换。这样的身体残疾一定是持续的妨碍移动功 能。而像软组织痉挛、韧带力量不足、水肿或萎缩的现象、或者像疼痛及麻木等症状如果不存在符合前面所列举的衡量标准的情况,则不能被认为是永久的身体残 疾。
c. 一名四肢瘫痪的选手被认为是符合上面描述的至少有三个部位是永久残疾的标准。
2.发球
a. 发出的球在触及到发球区地面之后,可以在接发球选手回击前再触及场地内地面一次或场地界线外的地面一次。
b. 发球必须按照下面的方式进行。在开始发球前,发球选手必须处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在击球前发球选手允许可以向前推一下轮椅。
c. 在整个的发球过程当中,发球选手的轮椅的轮子不能触到除了中心标记的假定延长线和边线之间以及底线后面围成的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d. 如果常规的发球方法对于一名四肢瘫痪的选手来说不能做到的话,可以有另外一个人来为该选手来抛球。
3.活球
直到一分结束,比赛中的球处于活球状态。在球第三次触地前必须要回击到对方的场区,第二次落地可以是在界线内也可以是在界线外。
4.球员失分。以下情况为球员失分:
a. 在第三次落地前不能将球回击过网。
b. 他在发球或击球时使用脚或下肢的一部分作为刹车或稳定器来做转动湖停止。
c. 在击球时他没有保持一侧的臀部与他的轮椅座相接触。
5.轮椅网球/健全人网球比赛
轮椅网球/残疾人网球
在规则一中介绍的轮椅网球选手,是指对战或与残疾人进行单打或双打比赛,当一名上面规则1中描述的轮椅选手与一名健全人一起或相对进行单打或双打比赛时,轮椅选手要采用轮椅网球规则而健全人要采用健全人网球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轮椅选手允许球落地两次而健全人只能使球落地一次。
ITF说明:身体残疾的标准为:下肢括,包括腰、臀、大腿、小腿、脚踝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