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已经给大家介绍了有关编排的任务、目的以及原则,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在实际操作编排的时候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1.保持运动队和运动员合理的比赛强度一个运动队、一名运动员在一次竞赛中总的比赛量是由规程规定的比赛办法和实际报名的队数和运动员数决定的。但对一个运动队或一名(对)运动员在单位时间内的竞赛量则是由编排人员决定的。
目前虽然国际竞赛规则中没有关于编排的规定,但一般来讲,在单项比赛中,未经运动员本人同意,不得在一天内安排其参加超过7场的七局四胜的比赛;不得在四小时一节的比赛中安排5场以上的五局三胜的比赛;不得在五小时一节的比赛中安排3场以上七局四胜的比赛。在团体比赛中未经参赛队长同意,不得在一天的比赛中安排一个队超过3次的团体比赛。
但由于编排仅仅是比赛前组织人员关于比赛的组织方案,而比赛本身又有许多东西是无法预测的,因此,在编排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l)由于比赛前对每个运动队和运动员在比赛中可能取得的成绩,对每一场比赛的胜负结果无法预料,因此不应以主观判断作为确定一天或一节比赛极限量的根据,而应立足于任何队、任何运动员在每个项目的每次比赛中均有可能获胜,并以这样的原则来确定运动队和运动员的极限量。
否则,就有可能出现某个队,某个人、某对双打运动员在一天的比赛量超过规则规定的极限(目前规则已取消对运动员每天、每节比赛的限制量,但编排人员最好不要安排运动员在某天或某节的比赛量过大)。例如:单项比赛的安排女运动员应立足于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运动员应立足于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应计算男、女运动员最多的比赛场数,因为有很多运动员是三个单项的比赛都参加。
(2)除非比赛场馆离运动员驻地的路程仅仅是走路十分钟以内,否则运动员一般在比赛的间歇时间都留在比赛场馆内,因此。运动员在比赛场馆内的时间就是比赛时间加上等待比赛的时间,甚至还有等待车辆回驻地的时间。但是,无论如何运动员在比赛场馆内都不能得到较好的休息,拖得时间过长会加重运动员的疲劳,甚至影响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因此,一个较好的编排方案应该是尽量降低运动员在比赛场地的停留时间,可用下面的公式检验:安排效率=运动员在场地的停留时间/运动员比赛时间,运动员的安排效率值越小,说明比赛的编排方案搞得越成功,而且组织者应尽量减少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安排效率值,并尽量让所有运动员的安排效率值接近,以保证比赛的公平合理。
例如:一名运动员在早上8点、11点、14点30、16点都有比赛,如果驻地离比赛场馆较远的话,这名运动员有可能整天都停留在比赛场馆中,造成运动员体力的浪费。因此,比赛组织者应尽可能的想办法在保证运动员不连场、重场的情况下,将运动员的比赛集中安排,以确保运动员能够得到较好的休息。相反,运动员来到比赛场地,应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让运动员多赛几场。因为,如果比赛场馆离运动员驻地较远的话,运动员在路上因交通问题可能停留时间较长,不仅影响运动员的体力,也给运动员的精神带来较大的损耗。
如果比赛场馆发车较少,运动员无论有多少场比赛都必须一同出发、一同返回,这就造成运动员更大的精神损耗和体力的浪费。比如:一个运动员参加男子单打比赛,比赛采取小组循环赛,本组有运动员4名,比赛组织者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运动员在一个单位时间内,在不违反规则的情况下,尽快地将比赛打完,以避免运动员不必要的体力和精神损失,保证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但如果将比赛安排在不同的时间,运动员就会因增加车程而造成体力和精力的损耗。
总之,如果有可能,运动员驻地应尽可能的靠近比赛场馆,从而给比赛组织者创造更大的编排空间,也能更好的保证运动员的休息.确保运动员在比赛中正常发挥水平。例如:2004年6月在太原举办的国际青少年公开赛,最后一天的比赛,组委会为了让运动员好好休息,中午特意安排了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但由于驻地离赛场较远,大多数运动员都呆在赛场,反而造成了运动员体力上的浪费。
(3)由于在乒乓球比赛中大部分运动员都不会只参加一项比赛,而比赛时由于运动员在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的不同组合,以及不同项目分别抽签,就会造成运动员在各个项目中极其分散的状态。因此,在编排时就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将同性别的单打和双打、男女单打和混合双打、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同时进行比赛,或连续进行比赛,如果这样编排,就有产生连场和重场的可能性,同时,连续比赛的场次越多,连场和重场的概率也就越人。因此,这类编排在乒乓球比赛中应该禁止。如果实在无法避免,也必须尽量减少比赛的场次,并进行必要的补救,比如说2003年在泰国举行的亚洲乒乓球锦标赛,由于混合双打比赛的时间是电视台早已确定的固定时间,而之后又必须进行其它单项的比赛,理论上讲无论进行哪一个单项的比赛都有可能出现连场,为了减少产生连场的概率,首先应选择接单打比赛,而不是双打比赛;其次,由于接单打比赛连场的可能性最多只有两场球,因此,用八张球台的本次比赛,可采用下面的方法进行编排:
13:40 混双决赛
14:30 女单第3轮1至8台
15 :10女单第3轮1至6台
这样,即使有两场单打与参加混双决赛的运动员相同,出现连场,也可让运动员休息一场,在15:10再开始比赛,从而较好的解决了与混双决赛衔接的问题。
此外,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安排单项比赛时,需要考虑有同一性别参加的比赛,应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安排比赛量,以保证任何人抽入任何位置都不会出现一天的比赛量超过国际比赛的编排惯例,但目前国际竞赛规程中关于一天比赛的量已无明确规定。
(4)如果比赛的场地不止一个,应尽量避免一名运动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在两个赛场有比赛,如果两个赛场的距离较远,在一节比赛时间内,不应让运动员在两个赛场有比赛,以免因交通问题而耽误比赛,给比赛组织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某次乒乓球比赛为了面向基层,在比赛的许多基层单位都安排了比赛,不仅造成了交通车辆的浪费,还使运动员在路上耽误了大量的时间,浪费了大量的体力。如果条件许可,最好只有一个比赛场地,如果大型比赛一个主馆不能完成时,副馆离主馆的距离最好不要超过步行10 -15分钟。
(5)团体赛的编排也很重要,由于规则规定团体比赛应在单项比赛之前结束,最好在团体比赛结束和单项比赛开始之间休息 一天。因此,团体比赛的编排看似非常简单,绝对不会出现重场 的现象,但如果编排不当,依然可能出现连场的情况,特别是在仅仅有一个性别的团体比赛中。
如果比赛有男、女团体比赛,虽然有条件可以同时进行男、女团体的比赛,而且这样的比赛由于观众能同时看到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的比赛,使得精彩的比赛可能分布较均匀,所以赛场的气氛比较活跃和丰富。但由于各个球台比赛结束时间可能相差较大,两个水平较高且接近的队进行比赛可能比水平悬殊的队比赛用时长1至2个小时,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就会产生不必要的连场,甚至发生重场现象。
例如:1992年在北京体育大学举办的全国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团体比赛采用九场五胜制,最快的比赛打完大约用时一小时左右,而最慢的比赛用时三小时,有时一张球台两场比赛都打完了,而另一张球台的一场比赛还没有打完。因此,最好不要这样进行编排,而应该将男女团体的比赛间隔进行,先进行男子团体比赛或女子团体比赛,再进行女子团体比赛或男子团体比赛,比赛依次序轮流进行,例如:
9:00 女子团体比赛
10:30 男子团体比赛
14:00 女子团体比赛
15 : 30 男子团体比赛
此外,这样的安排一般情况下,也可解决男女团体只有一个教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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