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乒乓球世界冠军成盗墓头领 周小兵被判11年徒刑

编辑:楚天运动频道 发布时间:2012-08-17 点击数: 453 微信搜索:楚天运动频道小程序,买羽毛球更优惠

  8月17日消息,曾经的乒乓球世界冠军竟然是盗墓贼头!!8月15日,前乒乓冠军周小兵因盗掘古墓罪及故意伤害罪被判11年徒刑。

 

  此前在定远县接连破获的几宗盗墓案中,与此同时,警方对落网的多名嫌疑人进行调查。几名“瓢把子”又同时指认他们背后还有一名幕后主使江苏徐州籍男子周小兵,多次提供资金资助他们盗墓。

 

   2011年11月1日,苏皖两地民警在宿州市埇桥区一出租房内将周小兵抓获归案。周小兵究竟是什么人?经过审讯,周小兵供述自己的另外身份则让办案人员惊讶:“他曾是乒乓球国家队队员。 ”

 

  据悉,自从周小兵被抓捕后,他一直拒不认罪。 “今年年初还向法庭递交一份辩解书”,这封辩解书中详细记录周小兵的职业乒乓生涯。其中显示他在少年时代曾是少年乒乓球界的翘楚。 1979年进入江苏省乒乓少年体校后,周小兵获得过全国乒乓单打冠军。1986年到1989年底,他进入国家乒乓运动少年队,并获得单双世界冠军。

 

  这条信息在江苏省地方志等历史资料中得到印证。根据江苏地方志体育部分记载,1986年,17岁的周小兵已经代表中国前往匈牙利,参加第五届世界少年乒乓球冠军赛。在当年的6月13日至15日,周小兵与队友合作获男子双打和混合双打两项冠军。

 

  经过数个月的调查取证,定远县法院于今年8月15日在刑庭公开审理周小兵盗掘古墓一案。法庭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小兵伙同他人多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4起,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一座,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周小兵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周小兵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同时,被告人周小兵在共同盗掘古墓犯罪中起组织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小兵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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