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宁:裁判判罚之后就没发了 被罚1分相当于3分

编辑:楚天运动频道 发布时间:2012-08-21 点击数: 509 微信搜索:楚天运动频道小程序,买羽毛球更优惠

  8月20日消息,2012年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团金牌得主丁宁在做客央视访谈节目时,对于在女单决赛上的裁判门事件作出了回应。

 

  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丁宁竟多达3次被判罚了发球违例,丁宁表示,“乒乓球有规定,你抛球要抛到高度,要高于台面16公分,当然他不可能是你发的时候拿着尺子给你量,他是一种目测的感觉,一种判断吧。”

 

  被问及为什么非要用这样的发球方式时,丁宁解释道:“这个发球本身是没有错误的,无论你练哪一种发球你总得抛球,都是要抛球,只是你无论发什么球他只是看你的抛球,或者是斜度这种判法,而不是针对任何一种发球都一样,你练哪一种发球都一样”

 

  在裁判刁难之后,丁宁蹲砍式多次被判罚违例,她就改用正手,“但是我发正手他也判我了,那我就没的发了..真没的发了..”

  

  裁判因素影响到了丁宁的发挥,“我们几个主力之间的水平都是相差无几,再有一个就是说,其实表面看是1分发球的判罚,但是其实从我们自己来算可不是1分,而是2分,甚至于3分。你想8-6,如果这1分我发球,如果我赢了是8-7,但他判我1分是9-6,我是落后了3分,我们经常说这1分球,可以影响这一场比赛,这一场比赛的胜负可能都是由这1分打出来开始的。”丁宁无奈地说道。

 

  对于这样的结果,丁宁表示有点可惜,“这场决赛,其实应该可以奉献给大家一场非常精彩的对决,我觉得无论输赢我们都是队友,我觉得都会去接受,很正常的一种心态去接受,但是最后没有想到是以这种方式来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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