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的裁判工作方法 裁判员在一场比赛的工作与各时间阶段有密切的关系。为便于有条理地叙述,裁判员在一场比赛的裁判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1.比赛开始前:比赛开始前又可分为进场前、进场后到比赛开始 2.比赛开始后:比赛开始后可分为发球期、球在比赛进行中、发球前期(死球期)等三个时间段落。 3.比赛结束: 比赛开始前 进场前:在接受担任某场比赛的裁判工作后,到进入比赛场地的一段时间。 1)检查自己的裁判用品是否备齐(记分笔、秒表、挑边器、红黄牌等)。 2)到记录台领取记分表,检查表中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填写好可以预先填写的项目,熟悉运动员的姓名和准确宣报姓名的发音,在国际比赛时,
准确宣报队名和运动员姓名尤为重要。 3)与该场比赛的发球裁判员见面问好,提出有需要配合的工作,如提醒他准备比赛用球,带好运动员的姓名牌等。 4)检查该场比赛的司线裁判员是否作好准备。 5)在有要求时,召集比赛运动员列队入场。当发现有运动员未到时应立即报告裁判长。 6)了解进场和退场的路线,在听到广播或裁判长示意后与发球裁判员(有时包括司线裁判员或运动员)一起进场。要注意,裁判员是该场比赛的组织者,从列队进场起,就应组织好该场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和临场裁判员在观众前亮相,行走要有精神,步子快慢要适当。 进场后到宣布比赛开始: 召集双方运动员进行挑边,此时应与所有该场比赛的运动员们握手致意。 挑边: 裁判员最好使用一枚两边颜色不同的硬币,进行挑边,先应向双方运动员交代清楚,他们各是挑边器上的那一面(指颜色),然后用手指把硬币向上弹起使硬币快速翻滚,在下落到地(也有的裁判员喜欢用手掌接)看是那一边的颜色(图案)向上,就是该方运动员赢得首先挑选权。 • 应问清楚在比赛开始时的首先发球员和首先接发球员,裁判员要立即在计分表上记下,发球员、接发球员(双打比赛时)、比赛开始时双方的场区(在裁判员的左边还是右边)。及时把挑边结果告知发球裁判员和记分员,使记分器上运动员的名牌能正确地表明比赛开始时,双方运动员所站的场区。 检查司线裁判员的坐位,视线员的坐位要对准他所负责的线,特别是单打项目和双打项目交替进行时,可以在检查位置的同时与司线裁判员作配合的交流。 • 检查运动员服装上的广告是否符合本次比赛的规定以及双打比赛时两名同伴的服装颜色是否一致,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改正。 • 以上所有的工作应在2至3分钟的时间里完成,不要拖得太长,此段时间也正好是运动员作赛前练习,热身的时间,在完成这些工作后裁判员就可以上裁判椅准备开始比赛。 • 宣布比赛开始(见宣报方法) 比赛开始 发球期:从发球开始到发球结束的一段时间(详见发球裁判员),在有发球裁判员时,宣判发球违例是发球裁判员的职责(见发球裁判员),裁判员主要是负责看接发球员在接发球时是否违例,但作为一场比赛的主持裁判员,仍应注意发球员的发球情况,在解答运动员提出申诉时,才能有自己的观点依据,才能有力地支持发球裁判员的判决,或遇有情况特殊时可向裁判长提出自己的看法。作为裁判员,要能准确判断接发球员的违例就一定要确切地知道发球时间,所以裁判员在注视接发球员的同时, 眼睛的余光要能看到发球员的整个发球动作。并且发球时,发球员做了挥拍动作但未击中球为违例,将失去该次发球权,而不是重发球,这是裁判员宣判的。接发球员在接发球时可能出现的违例是: 接发球脚违例:接发球员在接发球时,应站在规定的发球区内,任何一脚不能踩线或触线,这一情况比较容易看清和宣判,但裁判员一定是要在发球员开始挥拍发球后才能宣判;在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前,接发球员的任何一脚不能提起或移动。 这一违例多数发生在双打比赛中,因双打比赛时,发球员大都是以发近网球为主,接发球员就在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前,提前向前移动,当来球刚过网时,在高处实施扑杀,给发球员造成很大威胁。由于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和接发球员脚的起动都是在极快的瞬间发生的,所以裁判员一定要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双方的整个动作同时尽收眼底,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当然在单打比赛的接发高远球时,有些运动员有习惯性提前后退的现象,从规则条文分析,明显属违例,但在实际临场判罚中,不判的比判罚的多。依本人的意见,如果是明显提前移动,应予以宣判“违例”。作为同一名裁判员来讲,对同样情况的判罚尺度应该一致。决不能,一般都不判(很多人不会有意见);情况特殊时判一个(也符合规则),这是裁判员不公正的表现。 干扰: 在发球员发球时,接发球员不能以任何行动或叫喊干扰发球员的发球。比较常见的接发球干扰,是接发球员在双打比赛接发球时,站在贴近前发球线处高举球拍,不停地晃动球拍,威胁发球员发近网球。如果单是高举球拍这是允许的,问题是不能摇晃球拍。双打比赛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同伴可以站在本方场区的任何位置,但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同伴都不能因此而影响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否则就属于“干扰”违例。在实际比赛中,这种情况往往是由视线被挡的接发球员提出后,裁判员再提醒发球员的同伴移动位置,不要遮挡接发球员的视线。 一般来说发球方总是听从裁判员的劝告的,真有不服从裁判员的劝告,就应判违例了。 发球区错误的处理 在发球前发现:立即纠正 在球已经发出,还未成死球时发现错误:应该让该回合继续进行,直至死球,该球的胜负有效,不纠正新的发球顺序和方位。 在成死球后发现错误,处理方法同上。 正确使用记录计分表,并且在球发出前及时检查,发球区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接发球员未作好准备: 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作好准备时把球发出,应判作“重发球”。但是如若接发球员已作了还击,则应认为已经作好准备。有时裁判员一定要凭自己的经验才能区分什么是接发球员没作好准备,什么情况是接发球员对球的落点判断错误而没还击。 发球员发球挥拍未击中球:遇有发球员挥拍未击中球,待球落地后裁判员报“违例”(以前旧规则曾规定过未击中球作重发球处理)。 发球球过网时擦网:羽毛球比赛发球时球擦网过网与不擦网过网一样处理。如果球过网后落在规定的发球区内仍为有效,落在规定的发球区外为界外违例。注意,不是作重发球处理。 发球方和接发球方同时被判违例:应判重发球。如:发球裁判员判发球员,发球过手违例,裁判员判接发球员提前移动违例,裁判员应判此球“重发球”。 球在比赛进行中 :从球被发出后,一直到球落地或裁判员宣报“违例”或“重发球”或球碰网后开始落向地面成“死球”,这段时间是“球在比赛进行中”。裁判员双眼要紧随着飞行的球以及注意着整个球场及其周围的情况,根据规则及时作出判断和宣报。 “界内”和“界外”: :一场羽毛球比赛的胜负很大的程度上由球的落地点决定。当球落在有司线裁判员分管的线附近时,裁判员一定要根据该司线裁判员的决定宣判,如果该司线裁判员没有做手势,裁判员应要求他做出手势,然后再宣判。凡球落在没有司线裁判员分管的线的界内,裁判员可直接报比分,如果是落在界外,则裁判员需先报“界外”然后再报比分。 裁判员百分之百地认为司线裁判员是错判时,可以纠正该司线裁判员的判决,纠正时,报“纠正,界内”或“纠正,界外”。并报裁判长,决定是否撤换该司线裁判员。 球碰屋顶或场外障碍物:如果球场上空高度低于9米,裁判员要了解是否有补充规定,(场地高度低于9米时,竞赛组委会或裁判长可以制定补充规定。 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凡球触及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或衣服都属违例。遇有此情况裁判员应立即大声报“违例”,使双方运动员能清楚地听到,停止击球,并且在球落到界线附近时,司线裁判员也不必考虑是否需做手势。 击球时球拍的框,杆,柄击中球均为有效。 网前“阻挠”:羽毛球比赛中,当双方球员都在近网时,球员甲在击球时,他的对手球员乙如果举拍企图封堵球的飞行路线属“阻挠”违例,但如若球员甲的球拍已击到球后,球员乙再举拍拦击则非但不属违例,而是高水平的快速反应。区分是否“违例”的界线第一是双方位置都在近网时,第二举拍动作是在球拍击中球瞬间的前,还是后。 “侵入场区”:羽毛球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上侵入对方场区”(击球者击球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或“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妨碍对方或使对方分散注意力”均为违例。因此,凡身体、球拍从网上过网的即算“违例”而身体、球拍在网下过网时要在对方受到影响时才算“违例”。所以,裁判员对羽毛球运动比赛的感性认识对正确判断对方是否受到影响是很重要的。 一名球员两次挥拍,两次击中球或双打比赛中两名同伴连续各击中一次球,均为连击。在很早以前的旧竞赛规则中曾有过击球员的球拍击球时球拍框先碰球然后再碰拍弦把球击出属击球违例,这一条款现已取消。但是如果击球时球在球拍上有停留或拖带现象则仍是击球“违例”。双打比赛中两名同伴同时去击球,两把球拍相撞,球只碰到前面的球拍被击出不算违例。 球碰球拍后继续飞向该运动员的后场:因为在此情况下,球已不可能再飞向对方场区,规则规定这一情况属违例,裁判员应立即报“违例” 死球:凡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球触地、球碰网或网柱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或裁判员报“违例”、“重发球”后,球均已成“死球”。死球后再有违例均不再判。准确掌握死球概念,对裁判员的正确宣判极其重要。 如:网前扑球,球拍碰网时就要区分球落地和球拍碰网那一个发生在先;杀球时,球拍脱手飞过球网,球落对方场内,是球拍飞过网在前还是球落地在前;击球者把球打在自己一方的网上,球在网的自己一方落向地面,而对方又不慎球拍触网,这就要看如果是球拍触网在先或球拍触网和球碰网同时发生,这应是球拍触网一方违例,如果是球已开始下落后球拍再碰网则应是击球方击球不过网违例 外物侵入场区:当球在比赛进行中有外物侵入场区(这一情况大多数是边上另一场地的球飞入本场),如果对本场地的运动员产生影响的话,裁判员应报“重发球”。是否有影响的尺度是由裁判员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的,所以这就又要求裁判员本身要有参加羽毛球活动的经验,并经常担任裁判员工作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发生意外事故:当比赛进行中还未成死球时,遇有灯光突然熄灭、网柱倒下、地毯场地的接缝裂开等,裁判员应宣判重发球。及时做好记录,比分、发球员、接发球员等。 发球前期(死球期):这一时间段落,虽然看起来球不在比赛进行中,比赛的双方是处于相对平静状态,其实比赛能否顺利进行,作为一名羽毛球裁判员,他的裁判水平高低,控制全场能力都在此时表现出来。 记录:一旦成死球后,在计分表上立即记上比分或第二发球记号,也有时需做些特殊记录。许多经验不足的年轻裁判员,急于先报分,并只顾眼睛看着计分表记录,此时发球员却因裁判员已报过分就把球发出,裁判员本身就陷入困境和被动之中。因为忙于记录而自己没能顾及场上情况,对于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违例都将失控。如果是裁判员未报分,发球员把球发出,裁判员报“重发球”就显得顺理成章。 及时宣报:做完记录后,裁判员应尽快地宣报比分(或换发球及比分)。发球员只能在裁判员报分后才能发球,掌握报分的时间和节奏是很有讲究的,既不能让发球员等待太久,也不要使自己处于慌乱之中。裁判员处理好记录和宣报这两项互有关连的工作十分重要。一般的顺序是,第一步先宣判哪一方胜该一回合(发球裁判员宣报发球违例、司线裁判员判决球的落点、裁判员自己报界外、裁判员报“违例”或“重发球”等);第二步裁判员在计分表上做记录;第三步裁判员宣报比分。 比分显示:裁判员要随时注意比分显示器,发现比分或发球顺序显示错误则要立即纠正后再继续比赛,如果发现错误时球已被发出,则等死球后再纠正。 运动员要求换球的处理:一方球员要求换球首先应向裁判员提出,如果双方运动员都同意换球,正常情况下裁判员不应拒绝;如果只有一方要求换球而另一方拒绝换球,此时裁判员一定要先察看球然后再做决定,如果羽毛有折断、球体明显变形就应予以更换,如果球的整体完好就应继续使用。其实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对球的飞行状况应该已经有感觉,必要时可以试球的速度有否明显改变,或飞行时是否摇晃再做决定。当裁判员认为运动员频繁地提出换球是为了借机喘息恢复体力则应拒绝换球的要求。 当比分处于关键时,为了避免比赛节奏被故意停顿,裁判员也可视情况拒绝运动员的换球要求,但是裁判员看到球体确实受损时,任何时候都不应拒绝运动员的换球要求。为保证比赛的连续性,不给运动员以换球的机会取得休息时间,当换新球后不允许试球。在只有一方运动员提出球速太快或太慢时,裁判员可予以否定。如果双方运动员都提出球速太快或慢,裁判员自己也感到球速有问题时,应向裁判长报告。 运动员要求换拍的处理:比赛中拍弦断裂,运动员可以换拍;比赛中裁判员也可以接受运动员提出的换拍要求,如果运动员换了球拍应允许试打一下后,立即恢复比赛。 运动员要求擦汗和喝水的处理:裁判员要谨慎地同意运动员提出的擦汗要求,因为现在规则中已经有当得分到11分时有60秒的间歇和两局之间120秒,确实运动员因汗水太多影响比赛时,裁判员可以同意擦汗,但裁判员要示意双方球员同时擦汗,控制时间不能拖得太久,必要时报“比赛继续进行”以催促运动员尽快恢复比赛。裁判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拒绝借擦汗来恢复体力或改变比赛节奏的要求,例如,对方连续得分时,频繁要求暂停擦汗。不能同意运动员提出的喝水要求,但在比赛暂停时,运动员不影响比赛继续进行的情况时能喝水。 运动员要求擦地的处理:在运动员有摔倒在地的情况,裁判员应主动召唤负责擦地员擦干地面。或运动员的汗水撒落在场地较多,运动员提出要求擦地时,裁判员召唤擦地员擦地。 在场地确实有汗水的情况下,即使裁判员认为运动员有要求擦地而借机休息之嫌,也不能拒绝他擦地的要求,只是要求擦地员的动作要快些,不使比赛中断太久。 遇有意外事故的处理:在此时间,裁判员要注意全场的情况,发现问题在发球员发球前及时处理,例如,场地线有缺损、场地旁的门未关,有风影响比赛、网高变低等等。 运动员受伤的处理:比赛时发生运动员受伤,裁判员的处理步骤是,首先问该受伤运动员情况如何,是否需要医生。如果伤情不重,比赛很快恢复;如果运动员要求医生,裁判员应举手要求裁判长进场地,裁判长带领医生或裁判长认为有需要的其他人员(领队或队医等)进入场地,裁判员此时应在记分表上记下当时的比分、发球员、接发球员和时间,并启动秒表随时向裁判长报告时间, 在裁判长的协助下宣布比赛恢复进行或宣布受伤运动员退出比赛 运动员提出申诉的处理:运动员申诉的范围是只能就规则问题向裁判员提出申诉,裁判员应在下一次发球前对申诉作出回答,有必要时提交裁判长处理。运动员应该服从裁判员对事实作出的判决。运动员对司线裁判员所作的判决如有问题只能向裁判员提出,而不能与该司线裁判员争辩,遇有此情况裁判员应该予以制止。情况严重要按“行为不端”处理。发球员对发球裁判员所判的违例可以要求发球裁判员表明是哪一种发球违例,但不能争辩,遇有此情况裁判员也应予以制止,情况严重的按“行为不端”处理。当然运动员也应该服从裁判员对事实的判决。如,连击、碰网、过网击球、侵入场区等等。对于运动员的申诉裁判员首先要听清楚,在国际比赛时由于语言问题更应该仔细了解运动员提出的确切意思后再行处理。 运动员延误比赛的处理:发球员或接发球员在球成死球后在场上兜圈子、未经裁判员的允许离开场地喝水、擦汗等来拖延时间,而迟迟不作发球或接发球的准备,以此来喘息,恢复体力。这都是破坏比赛连续性的行为,在初犯程度较轻时,裁判员应提醒该运动员注意,而不必马上予以警告,但一定要有所表示,决不可听之任之,比如,运动员在场上兜圈子时,裁判员就可报“比赛继续进行”;运动员未经许可而离场擦汗的裁判员就应对该运动员说“要离场擦汗,请先得到我的同意”。在裁判员提醒过后,运动员屡犯或情节严重的裁判员应执行规则第16条“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裁判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当比赛进行了一个很长的多拍回合后),裁判员认为比赛必须进行时,可报“比赛继续进行”来催促双方作好发球和接发球的准备。如果一方已作好准备,对方也应立即作好相应的准备,不可延误时间。 60秒间歇:当有一方得到11分时,裁判员在该球刚成死球时,应该立即启动秒表,并在报“11比N”后,接着报“间歇”,此时教练员可以到球场边,对运动员进行指导,当过了40秒后报“X号场地,20秒 ”,运动员进入场地,继续比赛。 120秒间歇:当一局比赛的最后一个回合刚成死球时,裁判员应立即启动秒表,报“第X局比赛结束,XX比XX,XXX胜,间歇”,运动员在交换场地后,可以到场地边接受教练员指导,当过了70秒后,裁判员报“X号场地,20秒 ”, 运动员应回到场内,开始下一局的比赛。 教练员指导:比赛进行中,球未成死球时,禁止教练员以任何形式进行场外指导。并确保: •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坐在指定的椅子上,不得站在场地边,(比赛规则16.2允许的间歇期间除外)。 •任何教练员都不得分散运动员的注意力或使比赛中断。 •如果比赛因教练员的指导而中断或运动员的注意力被分散,则判“重发球”,同时给予该教练员第一次警告。 •如果有必要给予第二次警告时,立即召唤裁判长。 裁判长将对是否叫该教练员离开比赛场地做出相应决定。 运动员行为不端的处理:任何不礼貌的行为和举止都是行为不端。具体举例如下 1)故意影响改变球的速度—裁判员除了按行为不端处理外,应更换新球。 2)用拍击打网—运动员对自己的击球失误或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满,以球拍击打球网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3)故意把球使劲打向场地外或对方场地—运动员对判决不满或裁判员没有同意他换球的要求时往往有此表现。 4)抛扔球拍—运动员以抛球拍或以球拍击打场地来发泄自己的情绪。这是一很危险的行为,常会导致他人受到伤害。 5)不礼貌动作—裁判员应该制止运动员在打了一个成功的好球后,握拳向对方示威。 6)骂人讲粗话—在场上对别人或对自己骂粗话都是不允许的。 7)不服从判决与裁判无礼纠缠—运动员在裁判员对他提出的申诉作了解答后,仍拒不继续比赛。 8) 场外指导—除了规定的间歇时间外,运动员都不可以接受场外指导。裁判员根据情况可以判重发球,并应该报告裁判长,裁判长可以把该教练员罚出离开球场边。 对犯有以上各种行为的裁判员应视情节轻重程度按规则予以相应的处罚,对情节较轻的予以提醒;对明显的“延误比赛和行为不端”予以警告;对已警告过又再犯的或情节严重的判违例;对判过违例又犯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违例并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违犯方的比赛资格。裁判员应把所有执行处理“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执行这一规则的情况记录在记分表上。 对犯“行为不端”执行处罚的方法 • 警告:右手持黄牌,举过头并报“XXX过来,行为不端警告” • 违例:右手持红牌,举过头并报“XXX过来,行为不端违例” • 取消比赛资格:裁判长把黑牌交给裁判员,裁判员右手持黑牌举过头并报“XXX过来,行为不端取消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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