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体育局、亚组委竞赛部。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广州市羽毛球协会、海珠区体育局。
三、冠名单位:中国电信、广州市威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
五、合作单位: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桶装水公司)。
六、推广单位:广州市谱盛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七、竞赛日期
预选赛:2010年4月18日开始比赛
总决赛:2010年5月29日、30日、6月5日
八、竞赛地点:澳力运动馆(海珠区赤岗碧映路530号)
九、竞赛项目:(一)男女混合团体赛 (二)家庭团体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羽联、中国羽协公布羽毛球竞赛规则。根据本次比赛的实际情况,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每局15分。当每局双方赛至14分平时,则连续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双方赛至19分平时,则先到20分的一方胜该局,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20秒间隙时间。
(二)预选赛分二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积分制(即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0分),排出各小组比赛名次,第二阶段采用单循环或单淘汰比赛,决出各组别奖励名次。在单循环赛中,如遇积分相同,以羽毛球规则中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进行计算。团体赛采用“见二收”,先胜二场的队获胜,该场团体比赛结束。
(三)出场顺序:
⒈公开青年组:混双、男双、男单;
公开中年组、公开中老年组:混双、男双、男双。
2.机关企事业组:混双、男双、男双。
3.家庭团体赛:三人赛(比赛一方为父母亲加一子女3人同时上场比赛)、夫妻双打、亲子双打(父或母和子或女配双打)。
(四)参加每天(节)第一场比赛的团体必须在比赛开始时间前十五分钟到指定比赛场地裁判组填交出场名单表,之后的比赛则在前一个团体赛第二场比赛开始前填交出场名单表。过时未交则作弃权论。
(五)参赛者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节)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之后的比赛将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10分钟则以弃权论处。
(六)比赛采用“信任制”进行,即不设临场裁判员,双方运动员本着友谊第一、友好交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比赛,比赛结束后立即将比赛结果报裁判记录组(前六名的决赛除外)。
十一、竞赛组别:
(一)男女混合团体
1.社会公开组:
A.青年组: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B.中年组:35岁至50岁以下(1961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出生者)
C. 中老年组:50岁以上(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机关企事业组:不限年龄。
(二)家庭团体赛
1.只允许同一名子女参加团体的两场比赛;
2.三人赛的说明: 每一局竞赛双方的三人中必须有一人定为“自由人”,“自由人”不能参与发球和接发球。一场比赛中担任“自由人”不能重复两局。其他按双打比赛规则执行。
十二、参赛资格及办法
(一)社会公开混合团体组和家庭团体赛规定:
1.凡热爱羽毛球运动者,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2.参赛队可自由组队报名,自由组队的必须有队名,可自由命名(队名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参赛队数不限。
3.报名时凭身份证复印件,可任选择其中一个预选赛区报名参赛,不能同时跨区和跨组别报名(家庭组除外)。
4.凡参加总决赛队伍的运动员,必须为代表该队参加各区预赛的队员,否则不予参赛。
⒌家庭团体以父或母的姓名为队名,并必须凭夫妻及子女有效证明报名。
(二)机关、企事业团体组规定:
1. 必须是广州市城镇居民和在穗工作半年上的外地人士(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凭证为依据)。
2. 参赛单位可以单位名义报名,参赛队数不限。
3. 参赛队只能在单位所在区报名参赛,不能同时跨区和跨组别报名(家庭组除外),凭社保号码报名。
(三)团体赛参赛人数规定:
1.社会公开青年组:各队可报男运动员4-6人,女1-2人,领队或教练1人(如领队或教练兼运动员时,必须在运动员名单内,并清楚标明“兼”)。
2.社会公开中年组、中老年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各队可报男运动员5-7人,女1-2人,领队或教练1人(领队或教练兼运动员时,必须在运动员名单内,并清楚标明“兼”)。
3.家庭团体赛:各队报父、母、子或女共3人,领队或教练1人。
4.在混合团体比赛中,运动员不能兼项。
(四)现役专业运动员、现役省市集训队及现役省市体校队员均不得参赛。
(五)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自行购买“意外保险”,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六)参赛者赛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经裁判员查核无误后方能上场比赛。如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代表队的成绩和比赛资格。
(七)所有参赛人员名单将在截止报名后于广州市羽毛球协会网页上公布,如发现有资格不符者,请在公布三天内书面向组委会报告,逾期将按无异议处理。
(八)报名参赛运动员可获T恤一件,并有机会获得2010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联赛广州赛区门票。
十三、奖励办法:
奖励各组别团体前六名。各组别团体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并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十四、报名和抽签时间及地点:
(一)凡参加队伍请于3月30日(星期二)前到海珠区体育局业务科(宝岗大道新凤祥大街93号,宝岗体育场内)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队。
(二)抽签会议于3月30日下午3:00,在海珠区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宝岗体育场内)举行,不另发通知,请各领队参加。
比赛具体赛程安排于广州羽协网站www.gzba.org和海珠区体育局网站www.haizhu.v.cn/site/tyj/(公告栏)公布。
十五、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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