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羽毛球协会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十堰市文化体育局
湖北省十堰市体育总会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北京中羽兴国际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羽毛球》杂志
华奥星空
湖北省十堰市体育中心
湖北省十堰市羽毛球协会
十堰市龙腾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桐乡波力科技复材用品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
2011年5月6日-11日
五、竞赛地点
十堰市体育馆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年龄定义
45岁-49岁 1962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出生
50岁-54岁 1957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出生
55岁-59岁 1952年1月1日-1956年12月31日出生
60岁-64岁 1947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出生
65岁以上 194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三)分组
1、男、女子单打
A组 45岁-49岁
B组 50岁-54岁
C组 55岁-59岁
D组 60岁-64岁
2、男、女双打及混合双打
A组 45岁-49岁
B组 50岁-54岁
C组 55岁-59岁
D组 60岁-64岁
注:(1)经组委会批准,大年龄者可参加小年龄组别比赛。
(2)男、女双打及混合双打A组-D组参赛选手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4岁(即必须为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双打混龄组:年龄65岁以上的设混龄组。届时可根据报名情况按双方年龄之和分不同年龄组别进行男双、女双和混双相应年龄组及混龄组的比赛。
注:双方年龄差距不得超过15岁。
八、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赛,决出冠亚军(第三、第四名并列第三,五-
八名并列第五名)。比赛为1局制, 采用15分发球得分制,8分时交换场地,休息2分钟。14平时不加分,先得15分的一方获胜。
(二)由大会指定比赛用球。
件一(三)弃权和罢赛
1、弃权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各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希望各参赛运动队认真组织比赛。为了严肃赛风赛纪,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本次赛事将设4个奖项:1、最佳贡献奖;2、最大年龄奖;3、最佳拼搏奖;4、最佳搭档奖;奖励奖杯各一座。
注:评选标准随后公布。
注:评选标准随后公布。
(二)各单项奖励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五至八名颁发证书。
(三)各组别参赛人(对)数八人(对)及以下,减一录取,不足三人(对)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参赛人员均可获赠纪念品一份。
十、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不限。运动员超过30人可增报领队和教练各1人。
(二)每个运动员最多可报二个单项的比赛。(不得跨组配对)
(三)各参赛队差旅、食宿及医疗等费用自理。
(四)参赛队每人交报名费50元人民币(65岁以上免交报名费),于2011年4月5日前汇到十堰市体育科学研究所账户,否则不安排比赛。
单位名称:十堰市体育科学研究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北京路支行
账 号:1810800229020017395
十一、对参赛人员的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参与第一、团结第一”的原则。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者不能参赛。比赛期间如因身体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时必须填写责任书(60岁以下由本人签名,60岁(含)以上参赛者必须由本人及子女共同签名)。
(二)参赛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无效),以备核查。
(三)参赛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如发现年龄失实或冒名顶替,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按照中国羽协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5日,如需更改,可于2011年4月15日前以文字形式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表请用电脑打印,各栏目请认真填写,以便于工作和减少差错。报名表(一)、(二)及责任书同时上报。
(三)报名时须附参赛人员彩色2寸证件近照2张(用于制作运动员证件,照片背面用正楷写上名字),与报名表一同寄往赛区(联系方式2),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1、中国羽毛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6号国家体育总局综合办公楼
电话:67169517、67167749
传真:67167749
邮编:100061
联系人:阿尼尔
2、湖北省十堰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83号
电话:0719-8102422 0719-8220112
传真:0719-8102422
邮编:442000
联系人:熊卉 15907285199
(四)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不能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者,不予办理)。
(五)责任书、报名表、住宿回执单、返程车票预订回执单可在中国羽协官方网站(http//www.cba.org.cn)下载。
(六)酒店信息:
序号 宾馆名称 星级 房间数量 房价
(优惠价) 离体育馆距离
1 万豪国际大酒店 四星级 100间标间 198元 5分钟(步行)
2 车城客栈 三星级 30间普标 138元 5分钟(步行)
15间商务间 158元
3 东风公司干部培训中心 二星级 65间标间 110元 8分钟(步行)
5间4人间 180元
4 宏正大酒店 三星级 50间标间 158元 5分钟(车程)
5 堰丰宾馆 三星级 40间标间 148元 5分钟(车程)
6 十堰军分区招待所 三星级 60间普标 128元 10分钟(车程)
60间商务间 158元
60间商务间 158元
7 汉江国际大酒店 三星级 60间标间 138元 10分钟(车程)
8 十堰市八方圆宾馆 三星级 50间标间 138元 10分钟(车程)
1、所有房费中不含就餐费。
2、所有房间均提供24小时热水、空调等服务。
3、以上所有宾馆大会提供安保、志愿者和交通等全程服务。
4、标注步行的宾馆不配交通车。
5、因正值旅游季节,以上所有宾馆价格为赛事组委会与宾馆的协议价格。
6、住宿联系人:刘胜兵,电话:13733554815。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1年5月5日
报到地点:十堰市体育馆
地 址:十堰市朝阳北路3号
十三、裁判员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注意事项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参赛人员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申诉,应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报仲裁
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
(二)未尽事宜由组委会于赛前下发补充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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