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消息,昨天一则消息惊动了羽毛球界,前羽毛球世界冠军董炯因欠款百万未还被告上法庭,之后由于太多朋友电话询问董炯,本不想回应的董炯指出了三大疑点。
疑点一、“杨女士”怎么变成“杨先生”?
董炯首先指出,最早报道这件事情的媒体使用的是“杨先生”指代原告,但董炯表示,“其实是杨女士,为什么不使用真实的性别?”
疑点二、说好2013年年底还款怎么出尔反尔?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董炯指出对方在“入股注资”和“还款约定”上两次出尔反尔。“她在山西运城经营羽毛球馆和代理羽毛球器材生意,想让孩子将来在北京有好的发展,说是为了在北京定居,所以来我公司投资。去年3月她以100万入股,成为公司股东,并担任执行董事。去年10月,她突然撤股要走。我同意了,但和她达成口头协议,说2013年年底之前,把100万还给她。”
董炯还表示,杨女士入股100万的事儿公司上下都了解,在双方达成口头还款约定时,公司确实难以一下偿还100万欠款。董炯不解的是:“本来是她主动入股合资,突然就要撤资,说好2013年年底前还款,她本人也同意了,结果突然就告上了法院,出尔反尔。”
疑点三、如果是借款怎么没有借据?
杨女士一直指出这100万块是为了给孩子办户口借给董炯的,董炯指出,为什么如果是借款就应该有借据或者其他凭证。即便没有凭证,事情的性质也变了,杨女士完全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去以“董炯诈骗”报案,完全没有必要走民事诉讼的渠道。
董炯说:“我本身是做体育俱乐部的,和给孩子上户口有什么关系?根本就够不上!和我结交的圈子也够不上!”“如果就是因为想早点把钱要回去,完全可以坐下来谈。我一直在明处,堂堂正正的,用这种方式起诉我有什么意义呢?会很快把钱要到吗?本来是合作关系,现在这样激化矛盾。我承诺过的事儿,该什么样就什么样,你用这种方式,我只能通过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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