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与林女士原本是一对要好朋友,经常结伴打羽毛球锻炼身体,不料在一次与他人的比赛中,秦先生不慎将搭档林女士的眉骨打伤并缝了针,留下了疤痕。之后林女士提出要做除疤治疗,所需费用要秦先生承担,这让秦先生无法接受,“这是在运动中发生的意外,我又不是故意伤害她的,怎么会要我赔偿呢?”
相关律师表示,参加运动者应该认识到,运动中受伤害的概率远高于日常生活,即使要秦先生作出赔偿,也应该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信口开河。
事出有因:无意挥拍致伤漫天要价
据秦先生介绍,今年10月11日晚上6点左右,他与一位女教师搭档林女士打羽毛球锻炼身体,并与另外一对选手进行混合双打比赛。“在比赛中,对方回一个球打过来,球正好落在他们场地的中间。”秦先生说,此时,林女士在前场,秦先生自己则在后场,他们两人共同去接这个球,结果两个拍子打到一起。很不幸的是,秦先生的球拍正好打到林女士的眉骨上,眉骨被打开一个伤口,流了很多血。
秦先生说,他见状立刻用另一位朋友的毛巾帮林女士捂住伤口,并开车将她送到当地县医院,在县医院的14楼眼科,孙医生及时帮她处理了伤口,并做了缝合手术,共缝合了七针。“当时,孙医生说问题不大,吊三四天的盐水止痛消炎即可,还开了消炎药和盐水,然后我陪她去吊了盐水。”
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秦先生都去林女士家里探望,并陪着她去医院处理伤口,打吊滴。后来,林女士提出要去做除疤处理,要秦先生赔偿她7000-8000元钱,秦先生不同意就报了警。“警察出面协调处理,但也没有给出个具体方案来。”秦先生说,现在林女士天天到单位找他,要他赔钱。她到上海某医院去做修复除疤处理,医生要她休息2-3月后看情况再决定如何做,但她就是不听。“现在,她就是天天打电话要我赔钱,我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无理赔偿不予支持
这是发生在运动中的无意间伤害事件,那么秦先生该不该赔偿林女士的除疤治疗费呢?
律师告诉记者,虽然确实有这样的理论,即运动中受到的伤害(恶意的不算)应当区别于日常生活,因为以运动身体为主的体育项目本身造成伤害的风险概率就远高于日常生活。
不过,一个人愿意参加体育活动,这就代表着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中潜在的风险远高于平时,这种风险和项目也存在一定的联系,比如打乒乓球受伤的风险肯定要低于足球,而足球对人身可能造成的威胁又肯定低于赛车。然而,这样的理论至少在民间自发的体育活动中尚没有定论是否一定适用。
律师表示,要赔偿也应在合理的范围,不是对方开价多少就赔偿多少,如果超过治疗的限度(如普通医疗器械就可以达到的效果,患者一定要用价格贵的),当事人是可以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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